闽科教〔2015〕144号?xml:namespace>
关于开展教师教案检查暨第三届优质教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教案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基本保障,也是青年教师培训课堂教学基本功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教案检查暨第三届优质教案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评选范围
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所有单独设课课程(含实验)的教案。
二、检查与评选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初评阶段(?xml:namespace>2015年11月2日—11月30日)。
自查阶段,要求各教学单位成立教案检查小组,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对本单位本学期所有单独设课课程的教案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任课教师有无教案、教案更新是否及时、教案设计是否合理、教案编写是否规范。重点检查近2年新聘年青教师的教案,确保本学期每一门课程都有符合要求的教案。
各教学单位在自查基础上,进行初评,并根据初评的结果,推荐教案参加学院优质教案的评选工作。
自查阶段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报送自查小结(含检查基本情况、成绩及存在主要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等)、“教案检查自查表”(附件1)、“优质教案评选推荐表”(附件2)等三份材料。
(二)学院组织检查与评选阶段(2015年12月14日—12月23日)。
由教务部组织教案评审组到各系查阅教案,对教案进行等级评价(优秀、合格、不合格)。同时,教务部将组织召开优质教案评审会,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优秀教案进行评选,评出院级优质教案。
(三)结果公示与公布(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31日)。
届时将通过教务部网站及院务公告栏,对教案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同时对优质教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将公布优质教案名单。
三、优质教案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参见《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师教案评分表》(附件3)。
四、优质教案评选要求
1、教案必须是教师自己制作,不侵犯第三者的知识产权;
2、如果参评的是电子教案,要求打印成纸质版;
3、参评教案必须是2015-2016学年第1学期的课程教学所使用,必须是完整的一门课程(至少一学期),涵盖课程的全部计划学时;
4、教案要体现授课章节、教学目标、主要知识点、教学重难点、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教学技术手段的运用)、课时安排、必要的说明、授课内容(提纲或简案、详案、讲稿)等部分;
5、凡是第一轮讲授的课程,教案中的“授课内容”部分,要求尽量写出详案;
6、推荐的优质教案材料必须含有:《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优质教案申请表》、授课教案、教学进度表、授课选用教材复印件(教材封面及章节目录)、课程标准;
7、各教学单位按本部门教师基数的20%的比例向学院推荐优质教案(附件4)。
五、奖励
评审结果报请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后,予以公布。获奖的教师,学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材料提交
自查小结、“教案检查自查表”、“优质教案评选推荐表”等三份材料
电子版发至1811420510@qq.com,纸质版交至教务部肖老师处。
电话:0595-86654341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师教案自查汇总表
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优质教案推荐表
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师教案评分表
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优质教案推荐篇数分配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5年10月27日
主送:各系、部。
抄送:学院领导,院办,学工部,财务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5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