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全面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时间
2016年5月—2016年6月
三、参赛对象
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1.创意组参赛条件
参赛团队已有较为成型,且具备一定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实践组参赛条件
参赛团队已有成熟创业项目正在运营,且完成企业注册手续。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或股东(股东所占股份不低于20%),且为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鼓励我院学生依托学院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参赛,但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项目申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6月26日。
2.报名方式:参赛团队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在线上报名。将纸质报名表(见附件1)及项目计划书各一式一份交团委科创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nkjxy_twkcb@163.com。
3.学院将组织培训班,对报名团队撰写项目计划书进行指导。
六、评审与奖励
1.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所有项目进行评审。
2.本次比赛产生2016年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50个。对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分别给予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奖学金,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和国赛。
七、其他事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要通过多渠道认真做好赛事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让更多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了解比赛;要积极动员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踊跃报名,并指导团队参赛;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充分展现我院创新创业工作成果,让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在全院蔚然成风。
对积极推介和指导学生参加大赛的教职工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同时,学院将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3)》有关精神,对获奖团队指导教师给予奖励。
联系人:陈章宫,15860363987;陈少明,15980460527。
附件:2016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