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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18日 23:10  点击:[]

为提高我院师生的实习实训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生实习实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学院相关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将学生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工作原则,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实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宜。

二、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实习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学院决定组织成立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  杰

副组长:吴  勇 俞建群 周勇军

成  员:(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王咏今 庄天怀 刘武强 刘  标 孙文缘 陈范武 苏清山

杨文琴 杨世强 张燕斌 林树生 周朱灿 周亦珠 郑宝乐

罗江华 禹谢华 曾富珍 戴玉梅

秘  书:苏媛媛

各二级学院需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实习实训安全工作小组,报教务部备案。

三、管理制度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学院进一步修订了《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1),《实习协议书(学生与企业)》(附件2),《学生集中实习协议(学院与企业)》(附件3),随同方案一起下发。

制定《学生实习实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另行发文。

四、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严格把关,加强对实习实训企业的资质审查

1.学生实习实训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法规、管理严格、经营规范、生产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2.与实习合作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学生在实习期间双方的管理责任,实习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

3.实习实训学生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等实践活动。

4.各二级学院在组织学生进行野外实习、写生等实践活动时,不得带学生进入未开发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等实践场所。

(二)教育为先,积极做好实习实训安全教育工作

1.实习实训前,各二级学院应了解校外实习实训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并与实习实训单位就学生实习实训安全问题进行协商。

2.校内实习实训由实训指导教师在上课前做好实训安全检查等准备,实训前做好安全教育和提示,做好实训设备、仪器安全运行的各项保障工作。

3.实习实训开始前,各二级学院必须对参加实习实训的教师、学生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实习动员和安全纪律教育,向学生宣讲各种安全要求和规范,加强学生职业道德、安全纪律、心理健康、事故应急、自护自救等方面的教育;辅导员应着重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宿安全、实习岗位安全、财产安全、交友安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环节的安全专题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各类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4.进入实习场所前,应由实习单位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5.实习实训学生是具有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实习实训单位、学院应不断教育、督促学生工作之余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告诫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对于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要自己承担责任。

(三)重在预防,开展实习学生参保工作

1.实习实训前,要求各二级学院与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安全承诺书或实习实训安全协议。

2.学院积极推行学生实习实训意外保险购买工作。在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尽量做到实习学生人人参保、应保尽保。

(四)管理到位,认真履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各二级学院必须按照规定比例选派责任心强、实践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且熟悉实习单位情况的教师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2.集中实习的带队教师必须提前对实习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根据本专业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实际情况做出详细的实习计划和日程安排,为实习实训工作做好准备。

3.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实习场所是否符合实践教学及实习安全的相关要求,同时要求实习生签署《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书。二级学院要重视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与监督,要求指导教师定期与外出实习学生联系,做好联系记录,明确规定离校、返校时间,确保他们安全、顺利完成实习实践工作。

4.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管理,要求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要求学生必须在指定场所、岗位或指定设备上进行实习实训,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串岗,更不允许在实习时间内离岗或做与实习实训无关的事情。

5.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参考实习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不低于实习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6.各单位要加大监控力度,督促实习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教学指导。指导教师每天晚上20:00前落实学生当天实习实训进展状况,并于20:30前报送二级学院负责人。

7.各二级学院每周日晚上21:00前向教务部实践中心汇报本单位本周实习实训情况,教务部汇总各二级学院的总体情况后,分别呈报分管教学与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出现异常情况时,二级学院必须马上向教务部及学工部同时进行汇报,学院将组织武装保卫部、后勤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协助实习实训工作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

8.实习实训期间发生事故,指导教师要迅速向二级学院及学校报告,重大事故要积极联系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后要写出详实的事故报告上交学校。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细致、毫不松懈地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使此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

2.请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及广大实习指导教师本着对学生身心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学生实习实训的安全教育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制订防范措施,加强安全规范建设,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把学生人身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坚决杜绝触电、摔伤、碰伤、扎伤、烫伤、车祸、中毒、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3.针对毕业实习学生人数多、周期长、且过于分散的实际情况,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的实习情况统计和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召回实习学生或更换实习地点。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

(参考范本)

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实习协议书(学生与企业)》(参考范本)

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集中实习协议(学院企业)》(参考范本)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8年12月18日

 

 

 

 

 

 

上一条:学生集中实习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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